2005年10月1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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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工维权建立快速通道
本报记者 朱兰英

  2005年4月1日前,32岁的宁海县力洋镇农民吴寿初还是家庭的支柱。然而现在,他说自己成了家里的“寄生虫”,因为工伤和医疗事故的双重打击,吴寿初伤痕累累,无法再干活,甚至无法正常行走。吴寿初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本报,他说他来报社求助之前已经跑过许多部门,可依然找不出一条清晰的维权之路。
  吴寿初只是农民维权的一个缩影。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外出打工的农民遇到工伤、欠薪、交通事故等问题时,因维权意思的缺乏、经济的困顿、法律程序的繁琐,他们的维权之路往往会变得特别艰难。

  工伤、医疗事故双袭,吴寿初四处碰壁
  吴寿初是拄着拐杖来到报社的,他含着眼泪说:我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今年4月1日,吴寿初在宁海一家福利工厂做切纸工作时,右手被卷进滚筒,“当时我的右手几乎被压扁了。”当天,他就被送往宁海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吴寿初在医院里接受了多次手术:他左脚脚背的皮肤被“补”到了手掌,大腿内侧的皮肤被“补”到脚背,肚子上的皮肤被“补”到了大腿。结果,他的手再也无法恢复自如,脚肿得像一座小山,并且出现腐烂,大腿和肚子上则是丑陋不堪的刀疤。
  今年6月,吴寿初转到了宁波的医院。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医生说,吴寿初的手再也无法恢复功能,脚可以控制腐烂却不能消肿,“你得买一只很大的鞋子。”
  受伤加上治疗不当,让32岁的吴寿初遭受了双重打击。可更让他痛苦的是,他不知道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厂长在支付了6万元的医疗费后,认为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从今年8月开始,吴奔波在宁海、宁波以及杭州之间,找过政府机关、律师、媒体,“有些连门都不让进”,“有些律师一开口就是上万元”。
  昨天,吴寿初告诉记者,9月27日曾经拒绝过他的宁海市劳动局受理了他的申请,不久应该可以拿到工伤认定书。可是村里一些懂法律的人告诉他,接下来还要鉴定、仲裁,最后才能“打官司”,没个一年半载根本完不了。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吴寿初的困惑并非个案,维权之路的艰辛对于不少农民工来说有着切身的体会。
  有律师提出,法律制度不完善、程序设置不合理,诉讼程序繁琐、时限长,是农民工打官司难的重要原因。在追薪案件中,问题同样存在。为了逃避责任,老板一般会走完所有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官司会打到二审。一些老板还存在恶意使用法律手段的情况,故意用“程序”来拖垮农民工,由此造成了法律资源的巨大“浪费”。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潘岳松说,除了程序设置的繁琐外,农民工维权还遇到了调查取证困难、立案困难、经费困难等许多问题。我省的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中,有60%是为农民工追逃工资以及交通、工伤、医疗事故的赔偿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一方面大部分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证据证明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企业主则千方百计逃避责任。由于缺乏证据,一些法律援助案件甚至不能在法院立案。
  另外,高额的诉讼成本和维权成本也是农民和整个社会的负担。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成本所作的调查,2004年1月到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元的维权成本。

  “马拉松”能否改变成“短跑”
  随着农民工群体在数量上的进一步增大,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案件将大幅上升。而改变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呈现出的“马拉松”状态,也是迫在眉睫。
  有专家提出,要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将农民工吸收进各级工会,通过工会组织实现农民工维权的组织化。可以针对农民工的特点,采取社区工会、小型工会、流动工会等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方式,吸引农民工入会,并设立各级“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农民工维权站”,设立农民工维权基金,以此来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提高成功率。
  潘岳松则建议,农民工在外出打工时,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因各种原因无法签订合同,也要留意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饭票、出入证、工资收条等等。
  另外,潘岳松指出,相关法律也应该适当修改。仲裁和诉讼的严重脱节,是当前劳动争议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要以劳动仲裁为前置条件,即一定要先仲裁才能再诉讼,实际上造成了仲裁环节的“多余”。他认为,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应尽快改革:或裁或诉,自愿选择,各自终局。